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831.“本月初十”表内层启动的状态。这从“初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初十”(即“日”)是指内层的状态。因为“日”表示状态(23, 487, 488, 493, 575, 893, 1738, 2788, 3462, 3785, 4850, 5672节),“十”表示余剩(576, 1906, 2284节),也就是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真理和良善(1050, 1906, 2284, 5135, 5897, 7560, 7564节)。由于余剩在内层中,人通过它们得到预备,并开始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,所以“初十日”在此表示内层启示的状态。人通过余剩重生,从而通过它们开始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(参看5342, 5898, 6156节);人也通过它们与天堂接触(7560节),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自主,而非来自人(7564节)。“月”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状态(3814节),因而表示释放的整个状态,逾越节整体上表示释放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本月初十日”表示内层启动的状态。这种状态,即内层启动的状态,从这个月的初十日持续到该月的十四日;在这些日子里,逾越节羔羊要留着。“逾越节羔羊”表示纯真的良善,它是至内在的;因此,在此期间,这种至内在的良善,连同它所居住的内层要与诸如玷污它的那类事物隔绝,并远离它们。这种状态就是内层启动的状态,也就是预备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状态。这就是包含在这些话中的神圣含义;因为若没有这种神圣含义深藏在它们里面,经上就不会吩咐要在本月初十日取逾越节的动物,还要留到十四日;也不会吩咐之后要在在两个傍晚之间把它宰了;要必须用火烤,断不可用水煮;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;要把剩下的用火烧了;它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;以及其它细节。凡深思这些要求的人都能知道,它们必涉及迄今为止谁也不知道的神圣事物;这些神圣事物是属教会和天堂,与神性有关的属灵事物,而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从神性降下来的。
2335.“我们要在街上过夜”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,这从“街”和“过夜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圣言经常提到“街”,“街”在内义上与“路或道”所表相同,即都表示真理,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,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。“过夜”在此是指审判,这可从“夜”的含义看出来。前面说明(2323节),“晚上”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,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,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,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。由此明显可知,随后到来的“夜”就是当信不复存在,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在街上过夜”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。
至于审判,它有两种,即: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。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,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。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,这一点从马太福音(25:34-40)很清楚地看出来;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(马太福音25:41-46)。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,因为他们接受良善;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,因为他们弃绝良善。良善是主的,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,并因此得救。而那些在生活、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,因此不能得救。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、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。当照这些受审判时,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,因为真理是这样:人凭自己只能实行、思想、意图邪恶,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,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。
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,情况是这样:主若不从良善,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,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,无论多少,都提入天堂;事实上,若有可能,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;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。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。相反,是人定自己的罪,因为他弃绝良善。活在肉身期间,他怎样避开良善,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,进而避开天堂和主,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。祂也住在真理中,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。主不定任何人的罪,换句话说,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,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:
神差祂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审判世人,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。审判乃是这样:光来到世界,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倒爱黑暗。(约翰福音3:17, 19)
同一福音书:
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,我不审判他。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。(约翰福音12:47)
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(223, 245, 592, 696, 1093, 1683, 1874, 2258节)。
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(2320, 2321节)已经说明,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,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:
父不审判什么人,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。(约翰福音5:22)
然而,刚才已说明,主不定任何人的罪,从而审判他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,即:若不从另一种意义,也就是从内义,就无法理解它。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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